日常救助野生小动物们
是什么体验?
畹町边检的警察蜀黍们有话说...
炎炎夏日
有这样一抹“警”色
用脚步丈量边境土地
用行动守卫国门安全
热心、积极救助受困野生动物
全力以赴维护边境安全稳定
01混板分站:
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
蜂猴
6月26日晚,畹町口岸芒满通道执勤民警成功救助一只“迷路”的蜂猴。当晚,执勤民警在芒满通道限定区域开展夜间巡逻过程中,发现一只小猴子虚弱的趴在路上,疑似“低血糖”,在限定区域内“迷路”了。
随后,民警立即上前查看,发现小猴子行动比较缓慢,为了保护它的安全,民警拿出干净的铁笼暂时罩着它,避免它乱跑,尽量保持在原地。分站与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取得联系后,经过询问得知该物种为蜂猴,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被列为濒危物种。
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民警对其进行了紧急救助和悉心照料。目前,该蜂猴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02苏典分站:
红嘴相思鸟
近日,苏典分站民警在驻地发现一只“晕倒”的小鸟,疑似意外受伤坠地。分站民警立即前往查看,靠近查看伤势时发现小鸟发出颤抖的叫声,不停扑腾着翅膀......或许是感受到民警的善意,小鸟才放松了警惕。随后,民警将其带回了单位对它进行紧急救治,清理并擦拭它的眼睛以及受伤部位。经查,该物种为红嘴相思鸟,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。
最后,民警认真检查小鸟身体情况,确认其能自行进食和活动,体态特征良好后,将其放归了大自然。
03卡场分站:
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
雀鹰
“快看,一只小鹰撞到了休息室的玻璃窗。”夏天的太阳火辣辣的,原本平静的执勤点却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撞击声打破。卡场分站民警们听到声音立即对执勤点周围进行查看,这一看,发现了一位“不速之客”......
执勤民警们看到后心疼不已,赶紧上前查看小家伙的伤势,并慷慨的拿出食物分享给受伤的鹰宝宝,给它补充能量,希望它赶快恢复。随后,民警立即联系到盈江县森林公安,从森林公安同志口中得知,这是一只雀鹰宝宝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并告知了救助方法。
最后,民警按照指导立即对雀鹰进行简单的伤口处理,好在它足够坚强,不一会儿就恢复了体力。待它休息足够后,执勤民警便将它带至附近的山林,让它回归了属于它的天空。
温馨提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有关规定: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。禁止使用毒药、爆炸物、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、猎夹、地枪等工具进行猎捕,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、歼灭性围猎、捣毁巢穴、火攻、烟熏、网捕等方法猎捕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: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稿件来源:畹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、德宏州委政法委
责任编辑:赖麟琪